認識妳不算久,
但也絕不止於一天兩天。
當時,習於跟那群哥兒們一起混的我,
對妳並不十分熟悉。直到妳當上班長、
負起管秩序的責任後,
才算是真正注意到妳的存在。是說,新官上任三把火也不是這樣的吧?
我愛做什麼、愛說什麼,
輪得到妳來管嗎?
連我家裡的人都不說話了,妳算什麼?
前幾任的班長都不敢挑我的不是,
怎麼妳就這麼大膽子敢跟我吵?
真不可思議!所以囉,不是我故意要整妳,
而是妳實在太不像女孩子了。
凡是女生該有的特質,
我在妳身上都找不到半點。
女生嘛,就該像方巧均那樣,
文靜一點、話少一點,
而不是像妳這樣伶牙俐齒又潑辣!話又說回來了,
方巧均好是好,就是太呆板了一點,
沒有妳那麼好玩,也沒妳那麼容易抓狂。
而且我可沒興趣跟阿熾搶人。仔細觀察之後,
發現妳是個盡責得過了火的人。
管秩序的時候兇的要死,
平常卻玩得瘋瘋癲癲的。
也因為這樣,妳才沒有得罪太多人,
連阿熾他們對妳的評價都挺高的。說真的,我實在也很佩服妳。
可以一動也不動地站在那兒聽訓。
是我的話,早就不甩他們衝出去了,
虧妳不但聽得下去,
還可以引用他們的話來訓我,
這點我甘拜下風!真不知道,是妳屬於女生中的異類,
還是女生全都是像妳這樣的怪人?回家問問老姊好了。